承接上一篇文章《怎樣可以將展臺設計搭建方面做到細致化?(上)》
兩種方法相比較,各有千秋。雇用展覽會搬運商,費用無疑不菲,參展商特別是中小企業理當精打細算。另一方面搬運商也自有一番道理,他們認為,參展商把一項運輸計劃一攬子委托給搬運商,這是員保險的做法。因為作為專業隊伍他們能夠面面俱到,例如他們可以按照專業要求,把出于安全原因不能在展覽現場存放的運輸容器合理地儲存,每個有關的展覽商得到一個計算機標簽,上面注有名稱、展廳和展臺號碼,他們把這些標簽貼在空容器上,交給搬運商保管。搬運商還可提供其它服務,例如測量、運輸、保管及臨時確定撤展日期等。
貨物回運有時在展前就作好了計劃.但展覽當中才決定亦屬正常。因為參展商開始時難以決定,哪些東西要帶回去。宣傳手冊分發了,許多展品也將賣掉。如果定了如上所說的一攬子委托合同,那么展覽會搬運商還負責把這些東西運到新主手里,并與海關談判確定貨物進口的有關事宜。
最后一項工作盡管也需要經驗,但是即使最有經驗的搬運商也不敢夸口他們在各國海關都“路路通”,畢竟國情有別。所以,參展商可以把展臺搭建的業務一攬于委托出去,但如果認為因此就可以高枕無憂了,顯然過于樂觀,直到走好員后一步棋才算大功告成。